功能食品网
www.gnsp.org.cn

功能食品大健康工作委员会官网

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已公布的 106 种药食同源物质整理
创始人
2025-08-19 10:09:10
0

 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已公布的 106 种药食同源物质整理(按拼音首字母排序),内容涵盖名称、药性、主治功能及使用注意事项,参考《中国药典》及官方发布信息;

1.阿胶

药性:甘,平。归肺、肝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补血滋阴,润燥,止血。用于血虚萎黄、眩晕心悸、肌痿无力、心烦不眠、虚风内动、肺燥咳嗽、劳嗽咯血、吐血尿血、便血崩漏、妊娠胎漏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滋腻碍胃,脾胃虚弱者慎用;感冒发热期间不宜服用;孕妇、儿童及体质虚弱者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2.八角茴香

药性:辛,温。归肝、肾、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散寒止痛,理气和胃。用于寒疝腹痛、肾虚腰痛、胃寒呕吐、脘腹冷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者忌用;不宜过量,以免助热伤阴;孕妇慎用。

3.白扁豆

药性:甘,微温。归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健脾化湿,和中消暑。用于脾胃虚弱、食欲不振、大便溏泻、白带过多、暑湿吐泻、胸闷腹胀。

使用注意事项:生用偏凉(清暑化湿),炒用偏温(健脾止泻);寒热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不宜多食生品。

4.白扁豆花

药性:甘、淡,平。归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健脾和胃,消暑化湿。用于暑湿泄泻、痢疾、赤白带下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内燥者慎用;不宜久煎。

5.白果

药性:甘、苦、涩,平;有毒。归肺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敛肺定喘,止带缩尿。用于痰多喘咳、带下白浊、遗尿尿频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有毒,不可过量,小儿尤慎;生食有毒,需煮熟食用;咳痰稠不利者不宜用。

6.白芷

药性:辛,温。归胃、大肠、肺经。

主治功能:解表散寒,祛风止痛,宣通鼻窍,燥湿止带,消肿排脓。用于风寒感冒、头痛、眉棱骨痛、鼻塞流涕、鼻鼽、鼻渊、牙痛、带下、疮疡肿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血热者忌服;不宜与旋覆花同用;孕妇慎用。

7.百合

药性:甘,寒。归心、肺经。

主治功能:养阴润肺,清心安神。用于阴虚燥咳、劳嗽咯血、虚烦惊悸、失眠多梦、精神恍惚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风寒咳嗽及中寒便溏者忌服;胃虚寒者慎用。

8.薄荷

药性:辛,凉。归肺、肝经。

主治功能:疏散风热,清利头目,利咽,透疹,疏肝行气。用于风热感冒、风温初起、头痛、目赤、喉痹、口疮、风疹、麻疹、胸胁胀闷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发汗耗气,体虚多汗者不宜使用;不宜久煎(防有效成分挥发)。

9.荜茇

药性:辛,热。归胃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温中散寒,下气止痛。用于脘腹冷痛、呕吐、泄泻、寒凝气滞、胸痹心痛、头痛、牙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者忌用: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助热。

10.赤小豆

药性:甘、酸,平。归心、小肠经。

主治功能:利水消肿,解毒排脓。用于水肿胀满、脚气浮肿、黄疸尿赤、风湿热痹、痈肿疮毒、肠痈腹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津伤者慎用;久食易致枯燥,瘦人及蛇咬伤者百日内忌之。

11.草果

药性:辛,温。归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燥湿温中,截疟除痰。用于寒湿内阻、脘腹胀痛、满呕吐、疟疾寒热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血燥者忌用;无寒湿者不宜用;孕妇慎用。

12.刀豆

药性:甘,温。归胃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温中,下气,止呃。用于虚寒呃逆、呕吐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血燥者忌用;无寒湿者不宜用;孕妇慎用。

13.代代花

药性:苦、辛,平。归肝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理气宽中,开胃止呕。用于胸脘闷、不思饮食、恶心呕吐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血燥者慎用;孕妇慎用。。

14.地黄

药性:鲜地黄:甘、苦,寒(归心、肝、肾经);生地黄:甘,寒(归心、肝、肾经);熟地黄:甘,微温(归肝、肾经)。

主治功能:鲜地黄:清热生津、凉血止血(用于热病伤阴、舌绛烦渴等);生地黄:清热凉血、养阴生津(用于热入营血、阴虚发热等);熟地黄:补血滋阴、益精填髓(用于血虚萎黄、肝肾阴虚等)。

使用注意事项 /生地黄性寒滞,虚湿滞、腹满便溏者忌用熟地黄滋腻,气滞痰多、食少便溏者忌用。

15.杜仲叶

药性:甘,温。归肝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补肝肾,强筋骨。用于肝肾不足、头晕目眩、腰膝酸痛、筋骨痿软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者慎用;不宜过量。

16.淡竹叶

药性:甘、淡,寒。归心、胃、小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泻火,除烦止渴,利尿通淋。用于热病烦渴、小便短赤涩痛、口舌生疮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慎用。

17.淡豆豉

药性:苦、辛,凉。归肺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解表,除烦,宣发郁热。用于感冒发热、寒热头痛、烦躁胸闷、虚烦不眠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胃虚易呕者慎用;不宜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同用。

18.当归

药性:甘、辛,温。归肝、心、脾经。

主治功能:补血活血,调经止痛,润肠通便。用于血虚萎黄、眩晕心悸、月经不调、经闭痛经、虚寒腹痛、风湿痹痛、跌扑损伤、痈疽疮疡、肠燥便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湿盛中满及大便溏泄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与抗凝血药同用(需遵医嘱)。

19.丁香

药性:辛,温。归脾、胃、肺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温中降逆,补肾助阳。用于脾胃虚寒、呃逆呕吐、食少吐泻、心腹冷痛、肾虚阳痿。

使用注意事项:不宜与郁金同用;热证及阴虚内热者忌用;孕妇慎用。

20.佛手

药性:辛、苦、酸,温。归肝、脾、胃、肺经。

主治功能:疏肝理气,和胃止痛,燥湿化痰。用于肝胃气滞、胸胁胀痛、胃脘痞满、食少呕吐、咳嗽痰多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有热者慎用;孕妇慎用。

21.茯苓

药性:甘、淡,平。归心、肺、脾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利水渗湿,健脾,宁心。用于水肿尿少、痰饮眩悸、脾虚食少、便溏泄泻、心神不安、惊悸失眠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无湿热、虚寒滑精、气虚下陷者慎服;不宜与米醋同服。

22.蜂蜜

药性:甘,平。归肺、脾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补中,润燥,止痛,解毒;外用生肌敛疮。用于脘腹虚痛、肺燥干咳、肠燥便秘、解乌头类药毒;外治疮疡不敛、水火烫伤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湿阻中满及便溏泄泻者忌服:糖尿病患者慎用;1岁以下婴儿不宜食用(防肉毒杆菌中毒)。

23.榧子

药性:甘,平。归肺、胃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杀虫消积,润肺止咳,润燥通便。用于钩虫病、蛔虫病、绦虫病、虫积腹痛、小儿疳积、肺燥咳嗽、大便秘结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虚泄泻者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滑肠;孕妇慎用。

24.党参

药性:甘,平。归脾、肺经。

主治功能:补中益气,健脾益肺。用于脾肺气虚、食少倦怠、咳嗽虚喘、气血不足、面色萎黄、心悸气短、津伤口渴、内热消渴。其作用较人参缓和,适用于轻症气虚证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实证(如高热、便秘、腹胀)、热证(如肿痛、舌红苔黄)者忌用;不宜与藜芦同用(十八反)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长期服用可能引起上火,需适量配伍清热药材。

25.蝮蛇

药性:甘,温;有毒。归肝经。

主治功能:祛风,通络,止痛,解毒。用于风湿顽痹、麻木拘挛、中风口眼斜、半身不遂、抽搐痉挛、破伤风、麻风疥癣、瘰疬恶疮、毒蛇咬伤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孕妇忌用;血虚生风者慎用;必须经过炮制后使用;不宜过量。

26.覆盆子

药性:甘、酸,温。归肝、肾、膀胱经。

主治功能:益肾固精缩尿,养肝明目。用于遗精滑精、遗尿尿频、阳痿早泄、目暗昏花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肾虚有火、小便短涩者慎用;孕妇慎用。

27.高良姜

药性:辛,热。归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温胃止呕,散寒止痛。用于脘腹冷痛、胃寒呕吐、气吞酸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有热者忌用;孕妇慎用。

28.葛根

药性:甘、辛,凉。归脾、胃、肺经。

主治功能:解肌退热,生津止渴,透疹,升阳止泻,通经活络,解酒毒。用于外感发热头痛、项背强痛、口渴、消渴、麻疹不透、热痢、泄泻、眩晕头痛、中风偏瘫、胸痹心痛、酒毒伤中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虚寒者忌用,胃寒呕吐者慎用;不宜与降压药、降糖药同用(需遵医嘱)。

29.枸杞子

药性:甘,平。归肝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滋补肝肾,益精明目。用于虚劳精亏、腰膝酸痛、眩晕耳鸣、阳痿遗精、内热消渴、血虚萎黄、目昏不明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外邪实热、脾虚有湿及泄泻者忌用;不宜过量,以免助热。

30.甘草

药性:甘,平。归心、肺、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补脾益气,清热解毒,祛痰止咳,缓急止痛,调和诸药。用于脾胃虚弱、倦怠乏力、心悸气短、咳嗽痰多、脘腹及四肢挛急疼痛、痈肿疮毒、缓解药物毒性 / 烈性。

使用注意事项:不宜与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同用;湿盛胀满、水肿者不宜用;长期大量服用可能引起水钠潴留、低血钾(需遵医嘱)。

31.藿香

药性:辛,微温。归脾、胃、肺经。

主治功能:芳香化浊,和中止呕,发表解暑。用于湿浊中阻、脘呕吐、暑湿表证、湿温初起、发热倦怠、胸闷不舒、寒湿闭暑、腹痛吐泻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血燥者慎用;不宜久煎。

32.荷叶

药性:苦,平。归肝、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清暑化湿,升发清阳,凉血止血。用于暑热烦渴、暑湿泄泻、脾虚泄泻、血热吐衄、便血崩漏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慎用。

33.黑芝麻

药性:甘,平。归肝、肾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补肝肾,益精血,润肠燥。用于精血亏虚、头晕眼花、耳鸣耳聋、须发早白、病后脱发、肠燥便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虚便溏者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消化不良。

34.黑胡椒

药性:辛,热。归胃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温中散寒,下气,消痰。用于胃寒呕吐、腹痛泄泻、食欲不振、癫痫痰多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有热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刺激胃肠道。

35.花椒

药性:辛,热;有小毒。归脾、胃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温中止痛,杀虫止痒。用于脘腹冷痛、呕吐泄泻、虫积腹痛;外治湿疹、阴痒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者(口干、咽痛、便秘)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中毒;外用可能引起皮肤刺激。

36.化橘红

药性:辛、苦,温。归肺、脾经。

主治功能:理气宽中,燥湿化痰。用于咳嗽痰多、胸闷胀满、食积不化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燥咳者忌用;孕妇慎用。

37.槐米

药性:苦,微寒。归肝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凉血止血,清肝泻火。用于便血、痔血、血痢、崩漏、吐血、衄血、肝热目赤、头痛眩晕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慎用。

38.槐花

药性:苦,微寒。归肝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凉血止血,清肝泻火。用于便血、痔血、血痢、崩漏、吐血、衄血、肝热目赤、头痛眩晕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同槐米,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慎用。

39.黄精

药性:甘,平。归脾、肺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补气养阴,健脾,润肺,益肾。用于脾胃气虚、体倦乏力、胃阴不足口干食少、肺虚燥咳、劳嗽咳血、精血不足、腰膝酸软、须发早白、内热消渴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滋腻碍消化,脾虚湿阻、痰湿壅滞、气滞腹胀者忌用;不宜与梅实同用。

40.黄芥子

药性:辛,温。归肺经。

主治功能:温肺豁痰利气,散结通络止痛。用于寒痰喘咳、胸胁胀痛、痰滞经络关节麻木疼痛、痰湿流注、阴疽肿毒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辛温耗气伤阴,阴虚火旺及肺虚久咳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呕吐。

41.火麻仁

药性:甘,平。归脾、胃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润肠通便。用于血虚津亏、肠燥便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虚便溏者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腹泻;孕妇慎用。

42.鸡内金

药性:甘,平。归脾、胃、小肠、膀胱经。

主治功能:健胃消食,涩精止遗,通淋化石。用于食积不消、呕吐泻痢、小儿疳积、遗尿、遗精、石淋涩痛、胆胀胁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虚无积滞者慎用;不宜与四环素类、含鞣质药物同用。

43.姜(生姜/干姜

生姜:药性辛,微温(归肺、脾、胃经)。主治解表散寒、温中止呕、化痰止咳、解鱼蟹毒(用于风寒感冒、胃寒呕吐等)。

干姜:药性辛,热(归心、肺、脾、胃、肾经)。主治温中散寒、回阳通脉、温肺化饮(用于脘腹冷痛、肢冷脉微等)。

使用注意事项:生姜:阴虚内热及实热证者忌用;孕妇慎用。干姜:阴虚内热、血热妄行者忌用;孕妇慎用。

44.金银花

药性:甘,寒。归肺、心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解毒,疏散风热。用于痈肿疮、喉痹、丹毒、热毒血痢、风热感冒、温病发热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及气虚疮疡脓清者忌用;不宜过量,以免损伤脾胃;孕妇慎用。

45.姜黄

药性:辛、苦,温。归肝、脾经。

主治功能:破血行气,通经止痛。用于胸胁刺痛、胸痹心痛、痛经经闭、癥瘕、风湿肩臂疼痛、跌扑肿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孕妇忌用;血虚者(头晕、面色苍白)慎用;不宜与抗凝血药同用(需遵医嘱)。

46.桔梗

药性:苦、辛,平。归肺经。

主治功能:宣肺,利咽,祛痰,排脓。用于咳嗽痰多、胸闷不畅、咽痛音哑、肺痈叶脓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气机上逆、呕吐、呛咳、眩晕、阴虚火旺咳血者忌用;不宜与降血压药同用(需遵医嘱);孕妇慎用。

47.桔红

药性:辛、苦,温。归肺、脾经。

主治功能:理气宽中,燥湿化痰。用于咳嗽痰多、胸闷胀满、食积不化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燥咳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与抗酸药同用。

48.黄芪

药性:甘,微温。归脾、肺经。

主治功能:补气升阳,固表止汗,利水消肿,生津养血,行通,托毒排脓,敛疮生肌。用于气虚乏力、食少便溏、中气下陷、久泻脱肛、便血崩漏、表虚自汗、气虚水肿、内热消渴、血虚萎黄、半身不遂、痹痛麻木、痈疽难溃、久溃不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(潮热盗汗、口干舌燥)、湿热内盛(黄疸、口苦、舌苔黄腻)及食积停滞者忌用;不宜与降血压药、降血糖药同用(需遵医嘱);孕妇慎用;过量可能引起头晕、失眠等不适。

49.菊花

药性:甘、苦,微寒。归肺、肝经。

主治功能:散风清热,平肝明目,清热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、头痛眩晕、目赤肿痛、眼目昏花、疮痈肿毒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虚寒体质者慎用;孕妇慎用。

50.菊苣

药性:苦、咸,凉。归肝、胆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清肝利胆,健胃消食,利尿消肿。用于湿热黄疸、胃痛食少、水肿尿少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慎用。

51.陈皮(橘皮)

药性:苦、辛,温。归肺、脾经。

主治功能:理气健脾,燥湿化痰。用于脘腹胀满、食少吐泻、咳嗽痰多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燥咳、吐血证及内有实热者慎服。

52.肉桂

药性:辛、甘,大热。归肾、脾、心、肝经。

主治功能:补火助阳,引火归元,散寒止痛,温通经脉。用于阳痿宫冷、腰膝冷痛、肾虚作喘、虚阳上浮、眩晕目赤、心腹冷痛、虚寒吐泻、寒疝腹痛、痛经经闭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、里有实热、血热妄行及孕妇忌用;不宜与赤石脂同用。

53.决明子

药性:甘、苦、咸,微寒。归肝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明目,润肠通便。用于目赤涩痛、羞明多泪、头痛眩晕、目暗不明、大便秘结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苦寒伤胃,脾胃虚寒及便溏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长期大量服用(防肠道功能紊乱)。

54.昆布

药性:咸,寒。归肝、胃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消痰软坚散结,利水消肿。用于瘿瘤、瘰疬、睾丸肿痛、痰饮水肿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传统认为不宜与甘草同用(需遵医嘱)。

55.莱菔子

药性:辛、甘,平。归肺、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消食除胀,降气化痰。用于饮食停滞、脘腹胀痛、大便秘结、积滞泻痢、痰壅喘咳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辛散耗气,气虚及无食积、痰滞者慎用;不宜与人参同用。

56.莲子

药性:甘、涩,平。归脾、肾、心经。

主治功能:补脾止泻,止带,益肾涩精,养心安神。用于虚泄泻、带下、遗精、心悸失眠。

使用注意事项:中满胀、大便燥结者忌用;孕妇慎用。

57.灵芝

药性:甘,平。归心、肺、肝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补气安神,止咳平喘。用于心神不宁、失眠心悸、肺虚咳喘、虚劳短气、不思饮食。现代研究表明,其含多糖、三萜类等成分,可辅助增强免疫力、调节代谢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实证及外感初起者忌用(如感冒发热、湿热内盛);不宜与恒山、扁青、茵陈蒿同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过敏体质者可能出现皮疹、胃肠不适等反应,需警惕。

58.麦芽

药性:甘,平。归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行气消食,健脾开胃,回乳消胀。用于食积不消、脘腹胀痛、脾虚食少、乳汁郁积、乳房胀痛、妇女断乳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(回乳作用);胃虚寒无积滞者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耗气。

59.马齿苋

药性:酸,寒。归肝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解毒,凉血止血,止痢。用于热毒血痢、痈肿疮、湿疹、丹毒、蛇虫咬伤、便血、痔血、崩漏下血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及便溏者慎用;孕妇忌用(可能诱发宫缩);不宜与甲鱼同服。

60.麦冬

药性:甘、微苦,微寒。归心、肺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养阴生津,润肺清心。用于肺燥干咳、阴虚痨嗽、喉痹咽痛、津伤口渴、内热消渴、心烦失眠、肠燥便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泄泻、痰湿内阻者忌用;风寒感冒咳者不宜;不宜与款冬花同用。

61.牡蛎

药性:咸,微寒。归肝、胆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重镇安神,潜阳补阴,软坚散结。用于惊失眠、眩晕耳鸣、瘰疬痰核、癥瘕痞块。煅牡蛎收敛固涩,用于自汗盜汗、遗精滑精、崩漏带下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不宜多服久服,以免引起消化不良;孕妇慎用。

62. 木瓜

药性:酸,温。归肝、脾经。

主治功能:舒筋活络,和胃化湿。用于湿痹拘挛、腰膝关节酸重疼痛、暑湿吐泻、转筋挛痛,脚气水肿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腰膝酸痛者忌用;胃酸过多者慎用;不宜与铁剂同服。

63.龙眼肉

药性:甘,温。归心、脾经。

主治功能:补益心脾,养血安神。用于气血不足、心忡、健忘失眠、血虚萎黄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湿盛中满或有痰饮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助热生火。

64.罗汉果

药性:甘,凉。归肺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润肺,利咽开音,滑肠通便。用于肺热燥咳、痛失音、肠燥便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(食少、腹胀、便溏)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引起腹泻;孕妇慎用。

65.胖大海

药性:甘,寒。归肺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润肺,利咽开音,润肠通便。用于肺热声哑、干咳无痰、咽喉干痛、热结便闭、头痛目赤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不宜长期服用(可能损伤胃);孕妇慎用。

66.蒲公英

药性:苦、甘,寒。归肝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解毒,消肿散结,利尿通淋。用于疔疮肿毒、乳痈、瘰疬、目赤、咽痛、肺痈、肠痈、湿热黄疸、热淋涩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阳虚外寒、脾胃虚弱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与辛热食物同服。

67. 芡实

药性:甘、涩,平。归脾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益肾固精,补脾止泻,除湿止带。用于遗精滑精、遗尿尿频、虚久泻、白浊、带下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湿热下注者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滞气。

68.青果

药性:甘、酸,平。归肺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解毒,利咽,生津。用于咽喉肿痛、咳嗽痰黏、烦热口渴、鱼蟹中毒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不宜多服,以免酸涩伤胃。

69.肉苁蓉(荒漠)

药性:甘、咸,温。归肾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补肾阳,益精血,润肠通便。用于肾阳不足、精血亏虚、阳痿不孕、腰膝酸软、筋骨无力、肠燥便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者忌用;大便溏泻者慎用;实热便秘者不宜。

70.肉豆蔻

药性:辛,温。归脾、胃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温中行气,涩肠止泻。用于脾胃虚寒、久泻不止、脘腹胀痛、食少呕吐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湿热泻痢者忌用;不宜过量,以免中毒(含肉豆);孕妇慎用。

71.桑叶

药性:甘、苦,寒。归肺、肝经。

主治功能:疏散风热,清肺润燥,平肝明目,凉血止血。用于风热感冒、肺热咳、头晕头痛、目赤昏花、血热妄行之咳血、吐血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。

72.桑棋

药性:甘、酸,寒。归心、肝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滋阴补血,生津润燥。用于肝肾阴虚、眩晕耳鸣、心悸失眠、须发早白、津伤口渴、内热消渴、肠燥便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泄泻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引起腹泻。

73.沙棘

药性:酸、涩,温。归肺、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健脾消食,止咳祛痰,活血散瘀。用于脾虚食少、食积腹痛、咳嗽痰多、胸痹心痛、瘀血经闭、跌扑瘀肿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胃酸过多者慎用;不宜空腹服用;孕妇慎用。

74.砂仁

药性:辛,温。归脾、胃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化湿开胃,温脾止泻,理气安胎。用于浊中阻、脘不饥、脾胃虚寒、呕吐泄泻、妊娠恶阻、胎动不安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血燥者慎用;不宜久煎(后下为宜);孕妇需遵医嘱。

75.山药

药性:甘,平。归脾、肺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补脾养胃,生津益肺,补肾涩精。用于脾虚食少、久不止、肺虚喘咳、肾虚遗精、带下、尿频、虚热消渴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湿盛中满者忌用;不宜与甘遂同用;大便燥结者慎用。

76.山楂

药性:酸、甘,微温。归脾、胃、肝经。

主治功能:消食健胃,行气散瘀,化浊降脂。用于肉食积滞、胃脘胀满、痢腹痛、瘀血经闭、产后瘀阻、心腹刺痛、胸痹心痛、疝气疼痛、高脂血症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弱者慎用;孕妇慎用(活血作用);不宜空腹多食,以免反酸。

77.山柰

药性:辛,温。归胃经。

主治功能:行气温中,消食,止痛。用于胸胀满、脘腹冷痛、饮食不消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血燥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。

78.山茱萸

药性:酸、涩,微温。归肝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补益肝肾,收涩固脱。用于眩晕耳鸣、腰膝酸痛、阳痿遗精、遗尿尿频、崩漏带下、大汗虚脱、内热消渴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命门火炽、素有湿热及小便淋涩者忌用;孕妇不宜多食。

79.铁皮石斛

药性:甘,微寒。归胃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益胃生津,滋阴清热。用于热病津伤、口干烦渴、胃阴不足、食少干呕、病后虚热不退、阴虚火旺、骨蒸劳热、目暗不明、筋骨痿软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、脾虚湿盛者忌用;温病初起阴液未伤者不宜。

80.西洋参

药性:甘、微苦,凉。归心、肺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补气养阴,清热生津。用于气虚阴亏、内热、咳喘痰血、虚热烦倦消渴、口燥咽干。

使用注意事项:中阳虚衰、寒湿中阻者忌用;不宜与藜芦同用;不宜过量,以免寒凉伤胃。

81.香橼

药性:辛、苦、酸,温。归肝、脾、肺经。

主治功能:疏肝理气,宽中,化痰。用于肝胃气滞、胸胁胀痛、脘腹满、呕吐噫气、痰多咳嗽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血燥者(口干、舌红少津)慎用;孕妇慎用;不宜久煎。

82.香薷

药性:辛,微温。归肺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发汗解表,化湿和中。用于暑湿感冒、恶寒发热、头痛无汗、腹痛吐泻、水肿脚气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表虚有汗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久煎。

83.桃仁

药性:苦、甘,平。归心、肝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活血祛瘀,润肠通便,止咳平喘。用于经闭痛经、块、肺痈肠痈、跌扑损伤、肠燥便秘、咳嗽气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孕妇忌用;便溏者慎用;有出血倾向者慎用;不宜过量。

84.天麻

药性:甘,平。归肝经。

主治功能:息风止痉,平抑肝阳,祛风通络。用于小儿惊风、癫痫抽搐、破伤风、头痛眩晕、手足不遂、肢体麻木、风湿痹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孕妇慎用;不宜与附子、肉桂等温热药材同用;不宜与麻黄、桂枝等解表药同煎。

85.天冬

药性:甘、苦,寒。归肺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养阴润燥,清肺生津。用于肺燥干咳、顿咳痰黏、腰膝酸痛、骨蒸潮热、内热消渴、热病津伤、咽干口渴、肠燥便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泄泻者忌用;孕妇用;低血糖患者慎用。

86.乌梢蛇

药性:甘,平。归肝经。主治功能:祛风,通络,止痉。用于风湿顽痹、麻木拘、中风口眼㖞斜、半身不遂、抽搐痉挛、破伤风、麻风疥癣、瘰疬恶疮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血虚生风者慎用;孕妇忌用;需经规范炮制以降低寄生虫风险。

87.乌梅

药性:酸、涩,平。归肝、脾、肺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敛肺,涩肠,生津,安蛔。用于肺虚久咳、久泻久痢、虚热消渴、蛔厥呕吐腹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外感表邪未解者忌用;胃酸过多者慎用;不宜与猪肉同服。

88.鲜白茅根

药性:甘,寒。归肺、胃、膀胱经。

主治功能:凉血止血,清热利尿。用于血热吐血、衄血、尿血、热病烦渴、湿热黄疸、水肿尿少、热淋涩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。

89.鲜芦根

药性:甘,寒。归肺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泻火,生津止渴,除烦,止呕,利尿。用于热病烦渴、肺热咳嗽、肺痈吐脓、胃热呕哕、热淋涩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。

90.西红花(限调味品)

药性:甘,平。归心、肝经。

主治功能:活血化瘀,凉血解毒,解郁安神。用于经闭、产后瘀阻、温毒发斑、忧郁痞闷、惊悸发狂。调味用时可上色增香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孕妇忌用;出血性疾病者慎用;调味用量≤3根/天。

91.小茴香

药性:辛,温。归肝、肾、脾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散寒止痛,理气和胃。用于寒疝腹痛、睾丸偏坠、痛经、少腹冷痛、脘腹胀痛、食少吐泻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助热。

92.小蓟

药性:甘、苦,凉。归心、肝经。

主治功能:凉血止血,散瘀解毒消痈。用于衄血、吐血、尿血、血淋、便血、崩漏、外伤出血、痈肿疮毒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虚寒体质者慎用;孕妇及经期女性忌用;非血热妄行的出血无效。

93.薤白

药性:辛、苦,温。归肺、胃、大肠经。

主治功能:通阳散结,行气导滞。用于胸痹心痛、脘腹满胀痛、痢后重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者慎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。

94.杏仁甜/苦

甜杏仁:药性甘,平(归肺、大肠经)。主治润肺止咳,润肠通便(用于虚劳咳嗽、肠燥便秘)。

苦杏仁:药性苦,微温;有小毒(归肺、大肠经)。主治降气止咳平喘,润肠通便(用于咳嗽气喘、胸满痰多、肠燥便秘)。

使用注意事项:甜杏仁:阴虚咳嗽及大便溏泻者慎用;不宜与猪肉同服。苦杏仁:有小毒(含苦杏仁苷)成人每日用量不宜超过 10 克,小儿慎用;不宜生食,必须煮熟去皮;阴虚咳嗽者忌用。

95.益智仁

药性:辛,温。归脾、肾经。

主治功能:暖肾固精缩尿,温脾止泻摄唾。用于肾虚遗尿、小便频数、遗精白浊、脾寒泄泻、腹中冷痛、口多唾涎。使

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者忌用;孕妇慎用;不宜过量。

96.酸枣仁

药性:甘、酸,平。归心、肝、胆经。

主治功能:养心补肝,宁心安神,敛汗,生津。用于虚烦不眠、惊悸多梦、体虚多汗、津伤口渴。现代研究表明,其含酸枣仁皂苷、黄酮类等成分,可辅助调节中枢神经,改善睡眠质量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实热郁火(症见心烦易怒、口苦便秘)及滑泄者慎服;孕妇、儿童及哺乳期妇女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不宜过量,每日用量一般不超过15克,以免引起嗜睡;不宜与中枢抑制类药物同用(可能增强镇静作用)。

97.余甘子

药性:甘、酸、涩,凉。归肺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凉血,消食健胃,生津止渴。用于血热血瘀、消化不良、腹胀咳嗽、喉痛、口干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食;过敏体质者可能出现皮疹。

98.薏苡仁

药性:甘、淡,凉。归脾、胃、肺经。

主治功能:利水渗湿,健脾止泻,除痹,排脓,解毒散结。用于水肿、脚气、小便不利、脾虚泄泻、湿痹拘挛、肺痈、肠痈、赘疣、癌肿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虚寒精滑者忌用;孕妇慎用(可能诱发宫缩);不宜与大米同煮。

(降低药效)。

99.鱼腥草

药性:辛,微寒。归肺经。

主治功能:清热解毒,消痈排脓,利尿通淋。用于肺痈吐脓、痰热喘咳、热痢、热淋、痈肿疮毒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虚寒证及阴性疮疡者忌用;不宜久煎;孕妇慎用。

100、郁李仁

药性:辛、苦、甘,平。归、大肠、小肠经。

主治功能:润肠通便,下气利水。用于津枯肠、食积气滞、腹胀便秘、水肿、脚气、小便不利。

使用注意事项:孕妇慎用;大便溏泻者忌用;不宜过量,以免损伤正气。

101、栀子

药性:苦,寒。归心、肺、三焦经。

主治功能:泻火除烦,清热利湿,凉血解毒:外用消肿止痛。用于热病心烦、热黄疸、淋证涩痛、血热吐衄、目赤肿痛、火毒疮疡;外治扭挫伤痛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苦寒伤胃,脾虚便溏者忌用;孕妇慎用。

102、玉竹

药性:甘,微寒。归肺、胃经。

主治功能:养阴润燥,生津止渴。用于肺胃阴伤、燥热咳嗽、咽干口渴、内热消渴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泄泻者忌用;痰湿内蕴者不宜;不宜与咸卤同服。

103、枣大枣/酸枣 /黑枣

药性:甘,温。归脾、胃、心经。

主治功能:补中益气,养血安神。用于脾虚食少、乏力便溏、妇人脏躁。

使用注意事项:湿盛中满或有痰饮者忌用;不宜过量,以免助湿生热。

104、枳棋子

药性:甘,平。归胃经。

主治功能:解酒毒,止渴除烦,利水消肿。用于醉酒、烦渴、呕吐、二便不利。

使用注意事项:脾胃虚寒者慎用;不宜过量,以免引起腹泻。

105、紫苏

药性:辛,温。归肺、脾经。

主治功能:解表散寒,行气和胃。用于风寒感冒、咳嗽呕恶、妊娠呕吐、鱼蟹中毒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火旺者忌用;不宜久煎;孕妇需遵医嘱。

106、紫苏籽

药性:辛,温。归肺经。

主治功能:降气化痰,止咳平喘,润肠通便。用于痰壅气逆、咳嗽气喘、肠燥便秘。

使用注意事项:阴虚喘咳者忌用;脾虚便者慎用;不宜与鲤鱼同服。

 

 

注:清单依据《中国药典》(2020 版)及卫健委 2019-2024 年公告整理,含全部 106种物质。

标*动物药材仅限人工养殖来源。

免责声明本整理仅供专业参考,实际用药请遵医嘱并参考地方炮制规范。

相关内容

热门资讯
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 ... 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已经国务院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已公布的 10... 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已公布的 106 种药食同源物质整理(按拼音首字母排序),内容涵盖名称、药性、主治功...
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...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》等30项食品安全...
时习之丨部署防汛救灾工作 习近... 近日华东、华北、东北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,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,造成北京、河北、吉林、山东等地重大人员伤...
习近平会见越南总理范明政  8月31日下午,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天津迎宾馆会见来华出席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越南总理范明政。
“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... 福建东山县,澳角村三面临海。2001年,习近平同志来过这里;时隔23年再来,看到村里发生很大变化,习...
我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...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(记者田晓航)记者30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,2024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...
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团体...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团体标准工作,更好发挥市场作用,增加标准...
朗德鹅健康养殖与疾病防控技术规... T/CGAPA 050-2024 朗德鹅健康养殖与疾病防控技术规程。经批准,现予以发布。详情请见: